燃气锅炉的运行主要包含四部分:点火与启动,锅炉上水,点火与升压,供汽。
一、点火与启动
锅炉在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,包括燃烧器及有关附件和管道等是否完整良好,操作是否灵活。所有检查无异常后,锅炉方可上水升火。
锅筒应上水至正常水位,先打开所有风、烟道挡板。开动送风机,对炉膛及烟道通风吹扫,吹扫时间不得少于0.5分钟,然后启动燃烧器的点火装置。燃烧器点火调试应由燃烧器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派专人负责,待调试合格后,方可与锅炉一起投入正常运行。
二、锅炉上水
锅炉用水应为软化水,水质应符合GB1576《工业锅炉水质》标准要求。